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写作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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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年糕公主”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写作常识(共6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篇1: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写作常识

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写作常识

(一)1.拟稿公文拟稿要注意用A4纸,WORD页面设置为上3.7、下3.5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

2.公文标题用小标宋二号字(不需要加粗)。

公文正文用仿宋体三号字。如果文中有标题需要强调,不能用仿宋加粗,而应该用黑体三号字。段落行距为固定值30磅。

3.电子公文不需要落款,成文时间必须要用中文格式。例如:“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4.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发文字号在文件的标题后用圆括号注明。例如:“《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绍市国税办〔〕444号)”。

5.草拟公文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 .”,第四层为“(1)”。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6.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空一行再空两格、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并把附件放在附件栏中。例如: “ 1.×××××× 2.×××××××× 3.××××××× ”

7.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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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一词,在人们日常生活和公务活动中,使用的极为普遍和广泛。它可以作为所有文件材料的总称,既可以指公务文书,也可以指私人文书,是一个整体概念。文书还可以指一种职业,如某某人在做文书工作,也可以指职务名称,如文书、文书科长、文书处长等。

文件同文书一样,有时也可以指文件材料的总称。如一次大型会议,会议结束之后,要将会议文件立卷归档保存。这里说的文件,即指会议形成的有规范格式的正式文件,如会议纪要、决议等,也包括会议进行中的简报、领导讲话、代表发言、会议纪录,甚至还包括录音、录像、照片等有关资料。但是,对于一些重要的文件,如:中共中央文件、国务院文件等具有规范格式的正式文件,人们往往郑重地称之为“文件”,而不称文书或公文。就某一单份的文件来说,人们也习惯地称之为一份文件,而不叫一份公文或一份文书。

至于公文的概念,它的特指范围是很清楚的,是指各级关单位为了办理公务二产生的文书或者文件。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公务文书或者公务文件的简称。

从一些史籍的记载来看,文书、文件和公文这三个要领是分别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出现的,有一个产生和演变的过程。

“文书”一词,最早见于西汉贾谊《新书·过秦下》:“禁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王充《论衡·别通》也有关于“文书”的记载:“萧何入秦,收拾文书,汉所以能制九州者,文书之力也。”这些地方所说的“文书”,是泛指古代的文籍图册。在我国先秦时期,“文”与“史”是很难分开的。“文书”的概念范围要大些,一些有史料价值的文字材料都可称之为文书。

汉代以后,文书作为公文与案卷的含义才逐步被确定和沿用下来。《汉书·刊法志》:“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唐元稹《望喜驿》诗有“满眼文书堆案边,眼错偷得暂时眠”的句子。这些地方所说的“文书”就是指的公务文书。

“公文”一词,出现于东汉末年和三国时期。汉代多称文书,称公文较少。三国以后,多称公文,指官府之间往来的公事文书。如《后汉书·刘陶传》:“州郡忌讳,不欲闻之,但更相告语,莫肯公文。”是说东汉末年,黄巾起义的领袖张角等人势力强大,可能聚众起事,但州郡官员只是口头相互转告,不肯以公务文书的形式上奏朝廷。《三国志·魏志·赵俨传》中也有“辄白曹公,公文下郡,绵绢悉以还民”的记载。自此以后,公文就成为公务文书的统称了。

“文件”一词,大约在清末才出现,当时在外交文书中提到“寻常往来文件”,“交涉文件”等。宣统三年五月,朝廷三年五月,朝廷颁布的《内阁属官官制》,将“掌本阁公牍文件”,作为承宣布厅职责之一。后人承袭历史,文书、公文、文件这三种叫法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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