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领巾青春励志广播稿

温十三 分享 时间:

【简介】感谢网友“温十三”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红领巾青春励志广播稿(共1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青春励志红领巾广播稿

各位同学大家上午好:

“邢老师信箱”栏目和大家又见面了!经过上周紧张的半期考,同学们的心情是怎样的呢?是在为功夫不负有心人来感到欣慰,还是因为一时的失利而伤心难过呢?今天邢老师就借此机会跟考的不如意的同学来聊一聊挫折。其实没有一个人的一生是一帆风顺的,挫折是在所难免的,对于我们初中生来说,考试失利也是一种挫折。

巴尔扎克说:“挫折就像一块石头,让你却步不前,你软它就硬,对于强者却是垫脚石,使你站得更高。”牛顿也说:“如果你问一个善于溜冰的人是如何学得成功的,他会告诉你,跌倒了,爬起来!”在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会遇到许多挫折,如果我们不能够正确对待挫折、面对挫折,那么必将造成心理上的创伤和行为上的偏差,甚至会导致意志薄弱者一蹶不振,对学习失去兴趣,对生活失去信心让人感到烦恼、痛苦。我们如何对待挫折呢?

第一、学会面对,正视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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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女: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的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男: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消费与责任”。“消费与责任”的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女:我们都很喜欢这个节日,我们是消费者,我们为自己喜爱的商品付了钱,当然应当享有消费的权利。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些必要的小常识,希望对大家在购买食品时有所帮助:(1)食品包装一定要具有标识,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男:(2)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日期的表示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者采用“年、月、日”表示。

女:(3)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例如大米、面粉、酱油、食醋、植物油),其包装上应当标明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记。以上五类食品的外包装上如果没有大写英文字母“QS”(意思是质量安全),请同学们告诉家长不要购买。

男:平时如果买到不合格的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你首先要跟生产厂家联系,让他们赔偿自己的损失,他若不听,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去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我国工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电话号码是“12315”,记住,是“12315”。

男女:最后我们呼吁大家:要买食品尽量去超市,千万不要去买路边摊和无证小店的东西,记住这个和我们的健康密切相关的问题。今天的播音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收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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